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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特区报:发挥参与型共同决策在改革中的作用

更新时间:2014-09-1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“深圳改革的改革之道”主题沙龙综述

   

    深圳特区报讯(记者 周国和)深圳改革改得怎么样?还要怎么改?由市社科联主办、马洪基金会承办的“深圳改革的改革之道”主题沙龙9月14日在深圳举行,来自全市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“深圳改革的改革之道”主题,探寻新一轮深化改革的方法论,为深圳乃至全国改革提供科学严谨、切实可行的指引,与会专家认为,假如把现在的改革进程看作从经济体制改革走向社会体制改革,深圳很多改革还应走在全国前列,深圳改革,需要群策群力,发挥参与型共同决策在改革中的作用,讲究改革的改革之道。

 

    与会专家认为,许多改革都属于公共政策范畴,是指决策部门对公众利益和公众行为规则与分配措施的合理调整。改革的主体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。改革的客体就是公共事务,包括社会问题、公共项目、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等。而改革的目标则是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,促进社会的发展、保障社会的公平、彰显社会的正义。

 

    专家们认为,现在的改革应该从传统精英决策向参与型共同决策改革过渡,发挥社会公众参与改革的积极作用。

 

    就改革的方法和程序而言,与会专家提出几个步骤:1,列出改革事务可能的利益相关者清单,弄清受益方和受损方,弄清改革的动力和阻力在哪里。2,需求导向与民意调查。3,社会动员和民主恳谈。4,多方利益协调与平衡。5,公开信息与政府回应。6,社会协同与共同决策。7,社会推广与发展共识。就改革的特性来说,大家认为,改革的首要原则是开放的,体现民意至上精神,应该具有包容性、透明性、便利性、代表性、互动性、可持续、可评估。

 

    就改革的式样而言,与会专家认为,早期的改革大都是增量改革,而现在主要是存量改革,我们要防止那种运动式改革和文本式改革,尤其是要慎防借改革之名谋一己私利行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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